关于2018—2019学年校级学生干部任职的通知 (1).doc
长师院团〔2018〕15号 |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2018—2019学年校级学生干部
任职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办发〔2017〕11号)、《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及《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师院委发〔2017〕44号)的有关规定,经公开竞聘、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校团委决定:
聘任
陈果 等231名同学(详细名单见附件)为2018—2019学年校级学生干部。
本次聘任的学生干部聘期一年,自任职文件下发之日起算。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2018—2019学年校级学生干部名单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