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19届大学生“校园之春”科技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的通知(长师院团〔2019〕7号)

作者:发布时间:2019-03-11浏览次数:2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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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师院团﹝2019﹞7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19届大学生“校园之春”

科技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和团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第二十六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营造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浓厚氛围,结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团市委、市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校团委决定开展第19届大学生“青年之声·校园之春”科技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20193月至6

三、参与对象

本校全体在籍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大学生“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多彩马拉松比赛

活动时间:20193

承办单位:体育学院团委

“放歌新时代”大学生校园十佳歌手赛暨原创歌曲大赛

活动时间:20193—4

承办单位:音乐学院团委

(三)“礼赞新中国”大学生主持人大赛

活动时间:20193—4

承办单位:传媒学院团委

高校团干部岗位实践能力大比武

活动时间:20193—4

承办单位:政史学院团委

(五)“思辨青春”大学生辩论赛

活动时间:20193—5

承办单位:财经学院团委

)“志愿青春”大学生志愿服务智博会技能大赛

活动时间:20193—5

承办单位:化学化工学院团委

(七)“‘智’汇青春”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意大赛

活动时间:20193—5

承办单位:校团委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团委要将“青年之声·校园之春”科技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要载体,将思想政治教育与本次活动相结合,引导青年大学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精心组织。各学院团委要对照校级、市级活动项目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认真组织好选拔活动,积极推荐学生个人或团队参加校级活动、片区活动及市级示范活动。各承办单位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过程中,要广泛听取青年大学生的意见建议,合理确定活动形式,确保活动既符合大学生的兴趣爱好和成长需求,又富含思想性和引导性。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大宣传。各承办单位要充分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校园媒体的优势,广泛、集中、深入宣传“青年之声·校园之春”活动,讲好大学生的青春故事,进一步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覆盖面,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品牌度,共同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36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93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