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2020年“五四”评优表彰的决定
长师院团〔2020〕5号
各学院团委:
2019年以来,全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在强化思想引领、加强团的建设、服务青年成长等方面取得了系列新成绩。全校广大团员、团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艰苦奋斗,在我校建设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的新征程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集中展示了新时代长师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励广大团员、团干部和各级团组织奋发有为、再创佳绩,按《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五四”评优表彰的通知》(长师院团〔2020〕3号)精神,校团委决定,授予财经学院团委等6个学院团委“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文学院汉语言文学(师范)专业2018级1班团支部等19个基层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张慢等142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毛倩等696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各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珍惜荣誉,再接
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希望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榜样,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积极建功新时代,为建设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附件:2020年“五四”评优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名单.pdf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