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长江师范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
正式代表名单的通知
长师院团〔2020〕15号
各二级团组织、学生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开展长江师范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长师院团〔2020〕14号)中的相关规定,长江师范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经长江师范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当选的220名正式代表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真实有效,现将正式代表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
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
二、受理意见单位、电话
受理单位: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受理电话:023-72790050
来函地址: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316办公室
三、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广大同学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正式代表条件,请以书面、电话或来人等方式向受理单位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详实,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故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可能影响正式代表资格的问题,受理单位将认真调查核实,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是否保留正式代表资格。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