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6-11浏览次数:2997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校级学生组织

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学生组织深化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学业优良、师生公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人事相宜;民主集中、依规依纪。

二、选拔时间

20216

三、选拔方式

1. 个人自荐

2. 组织推荐


四、选拔岗位

(一)校学生会工作人员

(二)其它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

(三)校团委内设部工作人员

(详见附件1

五、任职条件

(一)校学生会工作人员

1.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关注学校发展,热爱学生会工作,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群众基础好、师生认可度高;

3.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能力和觉悟,有比较丰富的团学工作经验,具备胜任工作的理论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

4.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学业成绩优良,2020—2021学年秋期综合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30%,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二)其它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

1.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关心学校发展,热爱本组织工作,心系广大同学,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 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责任担当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乐于奉献;

4. 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学业成绩优良。

(三)校团委内设部门工作人员

1.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热爱团的事业,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备胜任工作的理论基础和组织协调能力;

3.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群众基础好,在青年学生中认可度高,能够根据工作实际卓有成效开展工作;

4. 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学业成绩优良。

五、选拔程序

(一)宣传发动

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并集体学习《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落实共青团和学联对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指导管理责任的若干规定(试行)》(中青联发〔20204号)文件。

(二)志愿申报

有意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学生,认真填报《竞聘报名表》(见附23),618日(星期18:00前发到指定邮箱,申报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学生,还需将报名表纸质件交到行健楼303316办公室。

每人限报1个岗位。填报岗位意向时,应承诺学业成绩符合岗位要求,同时明确是否服从组织安排(未填报视为不服从)。

(三)民主推荐

各学院团委、各校级学生组织可采取会议推荐、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将作为本次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主要环节

主要内容

 

  

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部分岗位将安排进行笔试。 笔试采取线下形式开展,统一命题,主要考察候选人

的思辨能力和写作能力。

 

竞聘演讲

主要考察候选人在知识掌握、个性特征、领导能 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与岗位要求的适配程

度。

 

随机走访

校团委将指派专人前往候选人所在学院进行走访,向辅导员、班级同学等了解学生综合表现情况,

考察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和学业成绩情况。


(五)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经过充分酝酿,校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召开专题会议确

定拟聘任人选。

根据有关规定,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学代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工作

员由学院团委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团委审核后确定

(六)聘任上岗

所有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均实行聘任制,聘期1年,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

算。聘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发放聘书。

六、其它要求

(一)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

拟聘任的各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便于监督。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

新任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

(三)实行任职谈话制度

对决定聘任的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由具体指导部门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附件:1.岗位一览表.docx

          2.长江师范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竞聘报名表.docx

          3.长江师范学院校级学生组织工作人员竞聘报名表.docx

          4.校学生会各部门主要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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