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五四”评优表彰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3-07浏览次数:2381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五四”评优表彰的通知



长师院团〔2022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委: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 周年,充分展示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青春风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五四”评优表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

个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委

二、申报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无违规违纪行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实践,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积极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2021年度无必修课程补考。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参加“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训。

6.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2430日)。推荐对象为团支部书记的,“背靠背”满意度测评的满意率应在75%以上。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可以参加评选。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同学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能力上强。成绩优秀,2021年度无课程补考。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团龄在三年以上(截至2022430日),且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或担任校级学生干部不少于半年)。推荐对象为团支部书记的,“背靠背”满意度测评的满意率应在85%以上。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注重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组织基础好。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扎实实施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工作效果好。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工作活跃,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团的重点工作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员青年参与度和认同度高、获得感强。

4.班子建设好。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团支部委员讲政治、业务精、作风实,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推荐对象以班级团支部为主,学生会组织团支部、学生社团团支部等其它类型的学生团支部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评选。

(四)五四红旗团委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组织基础好。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职责。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着力深化共青团和学生会改革,规范开展团员教育、管理、监督,认真做好发展团员、团费收缴等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所辖团支部均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团支部书记“背靠背测评”等重点任务,所属团支部工作有活力。

3.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落实团的重点工作和开展团的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在普通团员中有较大影响。

4.青年反响好。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在全校范围内具有较好影响。建有“青年之家·城乡社区市民学校”、“青马工程”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积极发动普通团员参与评选、推荐,被推荐对象应由各团支部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集体研究。

各学院团委要主动汇报请示,学院党委(党总支)做好指导和监督,确保推荐人选(集体)是经过充分酝酿产生的,确保他们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各学院团委分别按本学院在籍学生总数的3%0.5%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人选;按本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推荐“五四红旗团支部”;根据工作实际自愿申报“五四红旗团委”(全校共评选6个)。

)坚持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各级团组织在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政治表现、综合素质、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要确保推荐出的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看推荐对象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各学院团委要严格把关,对申报人选(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推荐对象报校团委。校团委在复审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按时上报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此次申报工作采取报送电子材料和纸质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团委汇总各类别申报(推荐)表(见附件14,一式一份)、填写完善汇总表(见附件5),于411日(星期一)前,将电子档打包发送至团委邮箱(cstw2010@126.com),纸质件交行健楼校团委316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申报材料要求逻辑清晰、言之有物、严控篇幅,相关照片、截图等材料插入文档中。纸质件A4纸双面打印即可,不要过度包装)。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22年“长江师范学院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docx

          2.2022年“长江师范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docx

          3.2022年“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docx

          4.2022年“长江师范学院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docx

          5.XX学院(部门)推报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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