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7-08浏览次数:2400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学生社团评优工作的通知

长师院团〔20206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社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教党〔202013号),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深入挖掘学生社团育人功能,充分发挥优秀个人和集体的榜样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优秀学生社团”“创优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学生社团骨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20610日—202071

二、评选类别

集体:优秀学生社团、创优学生社团;

个人: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学生社团骨干。

三、参评对象

注册满一年以上的学生社团及其社团骨干、社团指导教师

四、评选方式

(一)“优秀学生社团”“创优学生社团”

由各学生社团结合自身实际申报,经挂靠单位推荐,校团委指导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量化考评,由校团委综合各方意见确定并予以通报。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学生社团骨干”

采取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包括社团成员公推、学生社团联合会推荐等形式)相结合方式。符合条件的师生填报完善相应申报表,交学生社团联合会,由校团委综合各方意见确定并予以通报。

五、评选流程

(一)第一阶段:发动申报阶段(611日—619日)
    各学院团委广泛发动,鼓励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积极申报,按相关要求填报申报表(一式一份)交各学院团委汇总。

(二)第二阶段:评审阶段(622日—629日)

各学院团委严格把关,对提出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完成初步审核,作出组织推荐。于619日(星期五)前,将学院团委推荐表、申报表纸质件交校团委行健楼31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lbg2014@163.com

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校团委指导组织开展“优秀学生社团”、“创优学生社团”量化考评,考评采用申报材料(20%)、线上答辩(30%)、社团日常管理情况(50%)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参与申报的社团做好线上答辩准备,时间暂定622日。

(三)第三阶段:奖励阶段(7月上旬)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社团”、“创优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学生社团骨干”予以通报,并发放证书。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20年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docx

             2. 2020年“创优学生社团”申报表.docx

            3. 2020年“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申报表.docx

            4. 2020年“优秀学生社团骨干”申报表.docx

             5. 2020年学生社团评优学院团委推荐表.docx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