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0年“活力团支部·魅力团支书”
评选活动的通知
长师院团〔2020〕19号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团十八大和《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的有关精神,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锤炼基层团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结合团市委有关要求和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活力团支部·魅力团支书”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中上旬
二、参选对象
“活力团支部”参选对象:全校学生团支部(包括班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各类学生团支部)
“魅力团支书”参选对象:全校学生团支书
三、参选条件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坚持将强化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作为根本任务;广泛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进四信”活动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网上团支部”建设高质高效,积极配合班委会开展学风建设系列活动。
3.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工作职责明确,支部委员配备较为完整;严格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4.团员参与活力强。团支部重视团员主体,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均经“公推直选”方式产生;组织生活创新,普通团员积极参与支部建设和团的活动。
5.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四、活动安排
(一)学院推报(12月上旬)
各学院团委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并进行院内评选,各学院分别推报1个“活力团支部”、1名“魅力团支书”参与校级评选(推报对象须在本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校级评选(12月中上旬)
校团委将组织开展“活力团支部·魅力团支书”风采展示大赛(见附件3、4),评选产生校级“活力团支部”10个、“魅力团支书”10名。
(三)事迹展播(12月)
对评选出的“活力团支部”和“魅力团支书”在校团委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网络事迹展播。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团委要把开展好此次活动与近期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高度重视,明确目标,抓好落实。
2.善于运用媒体。各学院团委要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为活动开展营造浓郁氛围;要及时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充分发挥榜样作用,挖掘提炼先进经验,做好典型选树。
3.及时总结宣传。各学院团委要通过本次寻访“活力团支部·魅力团支书”活动发掘一批优秀青年典型和优秀团支部典型,收集整理一批共青团基层工作典型案例。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9日